北京市
  400-1648-168

好运旺租叉车交易细则(车主)

更新时间:2017-06-01 点击量:3699

好运旺叉车交易细则(车主)

    东莞市叉车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好运旺叉车租赁平台的经营者,根据用户使用叉车需求向使用平台的用户提供服务,平台根据客户发出的用车需求信息,经过后台大数据处理,在用户终端上提供可使用的叉车信息,并由最终匹配成功的车主实际向客户提供线下服务。在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尤其粗体标注部分)。

一旦您登陆使用本应用程序、通过本应用程序接单或服务客户,则视作您已充分阅读并接受本《好运旺叉车车主交易细则》(以下简称“协议”)的所有条款,您同意本协议对您和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则不能登陆应用程序、接单或服务客户。

第一条 服务合作期间

我司与您向客户提供叉车租赁服务的合作期间为客户和您信息匹配成功。信息匹配成功,则我司与您的服务合作期间结束。匹配成功后洽谈不成功的,则您不能再抢此订单。

第二条 年月租

    年月租不含司机、燃油、充电等费用。

平台叉车租金是根据用户选择的实际车型及配置,在用户实际租赁时间和使用量情况下,评估的参考租金,该租金可能会因为客户的距离,环境,工况,使用习惯等原因而相应调整。平台未覆盖的相关产品,配套属具等车主可以在和客户洽谈时据此租金合理协商;

您同意按照我司平台标准及租金承接订单。如果擅自调整,将会面临平台的处罚。

平台租金分为含服务费和不含服务费两种,如果订单包含服务费,则您需要对此客户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维修、保养、培训(驾驶和日常培训)等。如果不含服务费,则无需提供相应服务,但需对大件负责。

重要提示:如果您距离客户的叉车使用地较远,售后服务难以完成的话,可以联系平台,寻求平台全国售后服务团队的帮助。

2.1 当平台将您与客户信息匹配后,即表示平台与您合作完成。您可线下联系客户,洽谈合作适宜。平台免费提供信息对接,对于订单的安全性、真实性概不负责,同时,平台与您合作完成后,您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及事故,均与平台无关。

2.2 运输费用:由客户(租用方)负责。如果由您垫付,租期结束,叉车正常返还,双方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平台自行在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结算给车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3 车主负责叉车在使用期间办理国家规定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叉车上牌、年检等。

2.4 叉车在出租期间的维护保养义务由车主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因下列情况,造成设备损坏,客户除了照常支付维修期间租赁费用外,并需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A) 由于客户的不正当操作所引发的损坏和故障。(日常添加蒸馏水由客户承担,如未及时添加蒸馏水或者擅自添加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等,但不仅限于上述行为)

 B) 其它由客户原因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坏或者故障。   

2.5 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属车主所有,客户应确保设备在客户工厂安全使用并存放。不得出借、转租、抵押或其它方式处理租赁叉车。

2.6 非因车主及叉车自身质量原因,而导致租赁叉车被罚没或出现其他灭失情况,或者使用过程中导致第三者的人身、财产损害,所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

2.7租赁期满前,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租,未发出通知的一方则视为无条件同意续租。

2.8 租赁期满后,客户应保证退回车主的租赁叉车无损坏,否则客户应按损坏程度对车主进行赔付,赔付标准按当时的市场维修价格确定。

2.9 客户租赁期满并且车主已收齐客户租金及回车车辆后,车主应将相应押金在15日内无息退还给客户。

2.10车主如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叉车给客户或因维修原因耽误客户工作,车主应向平台每日按相应租金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要求车主支付客户损失和等同于租金的罚金。

2.11 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单方要求提前结束合同,或因一方违约,对方依照法定或者约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全部租期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2.12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无法协调时,双方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交至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三条 临时租

车主带司机和设备一起出租。租金包含燃油,到达费,人工。

3.1 当平台将您与客户信息匹配后,即表示平台与您合作完成。您可线下联系客户,洽谈合作适宜。平台免费提供信息对接,对于订单的安全性、真实性概不负责,同时,平台与您合作完成后,您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及事故,均与平台无关。

3.2 租金,服务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平台免费提供信息对接,对于订单的安全性、真实性概不负责,同时,平台与您合作完成后,您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及事故,均与平台无关。

3.3 车主负责叉车在使用期间办理国家规定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叉车上牌、年检等。

3.4车主如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叉车给客户或因维修原因耽误客户工作,车主应向平台每日按相应租金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赔偿金。恶意抢单,屡不执行服务义务,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要求车主支付客户损失和等同于租金的罚金。

3.5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无法协调时,双方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交至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四条承诺与服务

4.1 对于不带司机租赁的,车主作出如下保证及承诺:

4.11您使用的车辆满足如下车型等级标准:

叉车必须有合法手续并已经上牌年审

仪表盘小时数:进口品牌12000小时以内,国内品牌8000小时以内

车龄:进口品牌车辆使用年限10年以内,国内品牌车辆使用年限5年以内

车辆淘汰标准:进口品牌仪表盘小时数达到12000小时或车辆使用年限达到10年(车辆使用年限以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国内品牌仪表盘小时数达到8000小时或车辆使用年限达到5年。

4.12服务承诺:

车主负责叉车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工作。可以有偿委托给平台加盟商服务,但大件材料费由车主负责。

大件内容:

a内燃车:大修发动机、波箱磨损或者内部齿轮损坏、油缸、前桥、后桥、传动轴、轮胎;

b电车:主板、3个电机、电瓶、油缸、传动轴、轮胎。以上配件费由车主承担。

注:以上大件损坏指非人为造成的;如果售后服务是委托平台加盟商维修的,平台提供6个月或1000小时的大件质保(先到为准)。

索赔流程:如果售后服务是委托平台加盟商维修的,由车主负责的大件或质保范围内零件需通过平台向车主索赔。需提供有整车、铭牌、使用小时数和损坏件的照片(照片上能看清楚)并且判断出损坏原因:损坏大件无需寄回车东,除非车东另行索取。

4.13 质量问题:

4.131车主负责车辆售后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功能正常不影响客户使用。车主维修叉车期间免收甲方租金。车主不得无故拖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时间,

4.132车主必须每月或者是350个工作小时进行正常的例行保养及更换耗材。如因车主所更换的油品配件问题或缺油、缺水所导致的叉车损坏,需更换的所有配件及费用将由车主负责承担。客户人为损坏或驾驶不规范导致的叉车故障,由车主向客户主张索赔维修费。叉车使用中发生违规事故由客户自行负责。

4.133合同期满后,归还给车主的设备应该符合设备正常使用维修后损耗下的状态。若不符合,使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所需的费用由客户承担,并从押金中扣除。

4.134 车主保证叉车的质量,并提供7天的质保期。车到客户处使用,7天内的配件及维修费由车主负责。若车主提供的叉车存在质量问题,车主可安排维修处理,维修的费用由车主承担;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导致客户要求退换车的,车主承担双向运费及客户索赔损失(如果有),但不承担间接损失。租赁期内大件由车主负责材料费,客户负责人工费;同一大件在12个月或1000小时内先到为准,车主只支付一次,并且车主要确保维修质保期要12个月或1000小时先到为准。租期少于12个月的按租期时间计算。                               

4.135为确保客户顺利收货,车主同意提供3天免租期,用于交货后的调试和维修。

4.136 车主负责叉车在使用期间办理国家规定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叉车上牌、年检等。

 

4.14关于维修:

客户一旦发现设备发生故障或可能引发设备损害的征兆,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车主。车主应视情况与客户协商服务时间,但最长不超过48小时(工作时间)内,确保设备能够投入正常的工作。因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故障,经车主确认维修时间将超过48小时,车主应在48小时以内再安排备用叉车免费提供给客户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或其他征得客户同意的方式解决。在车主未对设备进行修复,或未做出任何书面指示之前,客户不得使用该设备。若客户擅自使用造成设备更大的损坏,则按使用不当处理。维修叉车期间免收客户租金。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对于带司机租赁的,以客户满意为准则,双方协商服务事项。

第五条  特别约定

好运旺叉车租赁平台的运营权均归我司所有。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条款以及已经发布的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您有关的各项约定,该等约定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我司可视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我司将通过平台公布最新的协议,不再向您作个别通知。如果您不同意我司对本协议及有关约定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我司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我司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我司对本协议及有关约定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

在您注册、使用应用程序及提供服务过程中,您同意并提供您的姓名、照片、手机号码、手机位置数据等个人信息,此类信息将仅限于满足叉车业务,我司将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隐私,除法律或由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部门要求或您同意等原因外,我司未经您同意不会向除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公开、透露您的个人信息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开展其他业务。

在应用程序使用过程中将产生通信数据流量费用,该服务与费用由您的通信运营商提供和收取,我司不收取通信服务和流量费用。

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如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明确规范存在冲突,适用相应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受《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约束。

 

勾选即表示您已经详细阅读并同意以上平台交易规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如有异议,请与好运旺叉车租赁平台联系,沟通解决。

 


上一篇:好运旺包月租车须知 下一篇:暂无